人大首聘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员
作者:张丽 新闻观察员 吕特
法制晚报讯 (记者 张丽 新闻观察员 吕特) 今天上午,记者从中国人民大学了解到,该校正式聘任首届10名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员,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工作委员会同时组建并召开第1次工作会议。
首聘10名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员
据人大新闻中心介绍,首届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员由李迅、刘红、刘彭芝、宋鱼水、王光辉、王衍行、吴玲玲、许路阳、熊丙奇、闫乃之10人组成,包括教育学者、中学校长、公务员和法律界、企业界、新闻界人士。
10名人选由学校面向社会公开征选,或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委员会推荐产生,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初步拟定,向社会公示后正式聘任。
社会监督员拥有听取本科招生工作汇报、抽查招生工作执行情况、旁听会议、巡视考场及录取现场、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求答复、监督调查情况、直接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意见等多项权利;负有参加监督员工作会议、转达社会各界意见、撰写监督工作报告等基本义务。
2013年12月,经学校招生、监察部门建议,人大决定以学校名义聘请社会监督员,对本科生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。今年初,人大正式发布面向社会公开征选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员的公告。
上午,人大监察部门负责人介绍,社会监督员主要从基础教育、教育研究、新闻媒体、法律界、企业界等行业或领域,具有相当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、关心本科招生工作的学生家长或其他普通群众中聘任。
相关人选需热心社会公益,关心关注高等教育事业发展,具有履行社会监督的能力,同时兼顾不同的个人职业背景,具有较广泛的社会代表性。
“大多数监督员定居北京,便于行使监督权力,对于京外监督员,学校将通过网络等信息技术手段和相关措施为其行使权利提供条件。”他说。
本科招生决策层级从二级结构提升为三级
人大校长、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雨露表示,推行社会监督员制度是规范和改进本科生招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。学校欢迎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招生工作,通过做好“开放”和“聆听”两方面工作,把社会监督落到实处。作为高校构建完善招生监督体系的探索,社会监督机制还需要吸纳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研究改进。
同时,学校通过修订、完善招生制度及工作流程,加大信息公开力度,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等举措,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本科生招生工作,推进阳光招生。
按照“严格程序、加强管理、接受监督”的原则,人大积极推进本科生招生“阳光工程”。目前,学校本科招生决策层级已从二级结构提升为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—本科生招生委员会—招生就业处”三级结构,学校出台《本科生招生工作规则》,并针对特殊类型招生、网上录取、信息公开、档案管理等重要事项制定、细化、完善一系列管理办法。学校还拟于今年7月组织“网上录取开放日”,增强录取工作透明度。
此外,配合实施本科人才培养路线图,推进“研究型学习制度体系”建设,人大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方式,探索更为多元、合理、易行的人才选拔模式,努力打破“评价标准单一、入学通道单一、选拔方式单一”的现状。学校还将免费向高考学生提供职业生涯测评服务,帮助学生科学、理性填报志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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